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是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中的重要扶持政策。依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和2022年修订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2〕19号),小微企业在特定采购项目中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。
这项政策涉及的计算流程并不复杂,但实际操作中错误率极高——主要原因是"扣除后价格需要参与基准价重新计算"这一关键步骤经常被忽略或处理错误。本文完整拆解该计算的6个步骤,配3家供应商的实例演算,并列出Excel测算中最容易出错的4类陷阱。
依据来源与使用说明
- 主要依据: 财库〔2020〕46号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、财库〔2022〕19号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。
- 补充依据: 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、财库〔2014〕68号监狱企业政策、财库〔2017〕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。
- 适用范围: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、服务项目,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。
- 更新与审核: 2026-05-10 更新,由标易算按财政部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网公开文件整理。
- 免责声明: 本文用于计算说明和测算辅助,不替代招标文件、财政部门解释或法律意见。
一、政策依据:两份核心文件
1. 财库〔2020〕46号
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于2020年12月发布,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文件确立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基础框架:
-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: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6%-10% 的扣除
- 工程采购项目:小微企业价格得分增加 3%-5% 作为最终价格分
-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分包的:给予 2%-3% 的扣除
2. 财库〔2022〕19号
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》于2022年5月发布。该文件将货物服务类的扣除幅度大幅上调:
- 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扣除优惠:由 6%-10% 提高至 10%-20%
- 联合体/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:由 2%-3% 提高至 4%-6%
- 工程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按 46号文 执行(3%-5% 加分,未调整)
二、价格扣除比例一览
| 项目类型 | 参与主体 | 当前扣除比例 | 政策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货物/服务 | 小微企业独立投标 | 10%-20% 价格扣除 | 财库〔2022〕19号 |
| 大中型与小微组成联合体/分包 | 4%-6% 价格扣除 | 财库〔2022〕19号 | |
| 工程 | 小微企业独立投标 | 价格得分 + 3%-5% | 财库〔2020〕46号 |
| 大中型与小微组成联合体/分包 | 价格得分 + 2%-3% | 财库〔2020〕46号 |
三、完整计算流程(6步)
以最常见的"货物服务 + 小微企业10%扣除"场景为例,标准计算流程如下:
Step 1:确认所有供应商的企业类型
根据投标文件中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或企业资质证明,将每家供应商划分为:大型企业、中型企业、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。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。
Step 2:对小微企业报价进行扣除
例如小微企业A实际报价100万元,按10%扣除,评审价为 100万 × 0.9 = 90万元。大中型企业的评审价即为实际报价,不做处理。
Step 3:使用评审价计算评标基准价
这是整个计算中最容易出错的一步。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必须使用所有供应商的评审价(小微企业扣除后 + 大中型原报价),而不是原始报价。假设招标文件规定基准价为"最低评审价",那么基准价就是所有评审价中的最低值。
Step 4:用评审价计算每家的价格得分
注意:分子是第3步计算出的基准价,分母是该供应商的评审价(非原报价)。
Step 5:加上技术和商务得分
这一步与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致,可参考 综合评分法计算指南。
Step 6:按总分排名,确定中标候选人
最终合同金额按实际报价(非评审价)签订。扣除后的评审价只用于评分,不改变合同金额。
四、3家供应商完整实例
假设某市财政局采购办公软件,招标文件约定:
- 价格权重 40%,技术权重 40%,商务权重 20%
- 评标基准价 = 所有有效评审价中的最低值
- 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:10%
| 供应商 | 企业类型 | 实际报价 | 技术扣分 | 商务扣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公司 | 大型企业 | 100万元 | 2 | 1 |
| B公司 | 小型企业 | 98万元 | 5 | 3 |
| C公司 | 中型企业 | 95万元 | 3 | 2 |
Step 1-2:计算评审价
- A公司(大型):评审价 = 100万元(不扣除)
- B公司(小型):评审价 = 98万 × 0.9 = 88.2万元
- C公司(中型):评审价 = 95万元(中型企业不享受扣除)
Step 3:评标基准价
三家评审价分别为100万、88.2万、95万。按"最低评审价"算法,基准价为 88.2万元。
Step 4:计算价格得分
- A公司:(88.2 / 100) × 40 = 35.28 分
- B公司:(88.2 / 88.2) × 40 = 40.00 分
- C公司:(88.2 / 95) × 40 = 37.14 分
Step 5-6:综合得分与排名
| 排名 | 供应商 | 价格得分 | 技术得分 | 商务得分 | 总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A公司(大型) | 35.28 | 38.00 | 19.00 | 92.28 |
| 2 | C公司(中型) | 37.14 | 37.00 | 18.00 | 92.14 |
| 3 | B公司(小型) | 40.00 | 35.00 | 17.00 | 92.00 |
A公司以 92.28 分中标。三个观察点:
- 小型企业B的优惠显效但未中标。价格扣除把B的价格分拉到满分40,但技术商务扣分过多,总分仍排第三。
- 中型企业C不享受扣除,但差点中标。C在各项上更平衡,只因扣除政策把B的价格分拉上来,导致C的价格分(37.14)看起来一般。
- 若B公司是大型企业,则C公司会中标。因为没有扣除,基准价就是最低报价95万,各家的价格得分会重新洗牌。这正是扣除政策的影响力。
五、Excel最容易算错的4个陷阱
根据行业内的经验观察,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在Excel或手工计算中主要有4类错误:
陷阱1:忘记用评审价重新计算基准价
最典型的错误。很多测算者对小微企业报价做了扣除,但计算基准价时仍用原始报价,导致小微企业"扣除后更低"这件事没有体现在基准价上。正确做法是:所有计算都基于评审价,原报价只用于最终合同签订。
陷阱2:对中型企业也做了扣除
根据财库46号和19号文,只有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扣除。中型企业不在扣除范围内。但由于"中小企业"这个口语化表达常包含中型,操作者容易混淆。识别依据: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中企业自行申报的类型。
陷阱3:货物服务 vs 工程混用了计算方式
货物服务是"报价扣除",工程是"价格得分加分"。前者改变的是计算分母,后者改变的是计算结果。如果在工程项目中错误地做报价扣除,或在货物项目中错误地直接加3%-5%价格分,都会导致结果偏差。
陷阱4: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误用扣除
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政策问答: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,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。即"整包预留"与"价格扣除"不叠加。有些采购方在整包预留后仍对小微企业做10%扣除,属于政策误用。
六、特殊情形处理
情形1: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+ 大型企业投标
按财政部政策问答,如果大型企业投标但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(即"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"),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。企业自身是大型并不阻止其获得扣除,关键看制造方。
情形2:部分货物小微、部分大中型
如果供应商直接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、又有小微企业制造,不享受扣除。整包视为不符合条件。
情形3:联合体/分包
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,且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 30% 以上,可享受 4%-6% 价格扣除。分包情形同理。
情形4: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
依据财政部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4〕68号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号),这两类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。
小结
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是政府采购中扶持政策与评审规则结合的典型。虽然公式简单,但"评审价参与基准价重算"这一步让整个计算过程具备了迭代性,Excel或手工操作的错误率极高。
关键记忆点:
- 货物服务扣除 10%-20%,工程加分 3%-5%(区分两种模式)
- 只有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(中型不享受)
- 用评审价重算基准价,原报价仅用于合同签订
-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整包项目,不再叠加扣除